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遴 选 公 告

蚌埠发布 2023-09-17

2023年度怀远县县直机关遴选公务员公告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强和改进公务员工作,优化县直机关公务员队伍结构,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转任规定》《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和《怀远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动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经研究决定,拟面向全县遴选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下同),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职位计划

本次计划遴选四级主任科员及以下及其他相当职级层次公务员8名。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人员范围

1.本县县直机关、乡镇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四级主任科员及以下及其他相当职级层次公务员。

2.本县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四级主任科员及以下工作人员。

3.本县由省选调生主管部门统一招录基层锻炼时间达到要求的选调生。


(二)报名资格条件

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乡镇机关公务员应在乡镇机关工作满5年,县直机关公务员应在现单位工作满2年,选调生应在基层锻炼满2年(鉴于2018年录用的公务员、2021年录用选调生录用时间为10月,本次遴选工作年限计算时间截止至2023年10月)。

4.近三年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及以下等次。

5.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1987年8月之后出生),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6.符合遴选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不得报名情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三、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3年8月17日在怀远先锋网(hy.ahbbxf.gov.cn)发布遴选公务员公告及职位表。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8月21日至2023年8月23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中共怀远县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股。

3.报名方式:采取个人自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场报名。报名人员填写《2023年度怀远县县直机关遴选公务员报名表》(见附件2),经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初审推荐后,到县委组织部报名。

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①《2023年度怀远县县直机关遴选公务员报名表》(一式两份);②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③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④近期二寸同底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

每位报名人员限报一个职位,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与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职位要求相一致。

4.资格审查。县委组织部会同遴选单位,按照规定的报名条件和职位具体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确认符合报考条件人数与遴选职位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4:1方可开考;未达到比例的,相应核减或者取消遴选计划,并统一发布调剂公告。被取消职位的报名人员,可于8月24日10:00—16:00改报其他职位。改报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于8月25日10:00前完成。

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遴选单位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终止其遴选程序,不再作为遴选人选。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报名总人数超过32人的,采取笔试和面试形式,报名总人数在32人以内的,采取面试形式(具体形式、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采取笔试和面试形式时,笔试和面试满分均为100分,按照4:6的比例合成综合成绩(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重点测查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其中,面试人选按照与遴选职位计划数3:1的比例,从同职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职位计划数的,面试成绩须达到75分或当天该考场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等方式进行,面试考官为7人,全部外聘。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县委组织部统筹,各遴选单位配合,按先体检后考察的顺序进行。体检、考察对象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差额1人确定(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拟遴选人选缺额的,按考试综合成绩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共不得超过两次。

1.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的,方可列为考察对象。

2.考察。县委组织部会同遴选单位派出2名及以上正式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以及政治业务素质与遴选职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政治理论学习情况、制度执行力、履职能力、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深入考察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情况,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坚决杜绝政治素质不合格、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县直机关。考察组还将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以及其他需要核实的情况(如违纪违规情况、社会信用记录等)。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报名人员自愿放弃遴选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放弃资格的,将记入报名人员诚信记录。


(五)公示和办理手续

1.公示。根据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经集体研究确定拟遴选人选,分别在怀远先锋网和人选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拟遴选人选缺额的,由遴选机关提出是否递补的建议,经县委组织部审核确定后按规定进行。

2.办理手续。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办理转任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

3.本次遴选根据工作需要设置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内,拟遴选转任人员在原工作单位的行政工资关系、待遇不变,仍由原工作单位发放工资。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转任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


四、成立工作组

为加强对本次遴选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成立由县委组织部牵头,县纪委监委、县委编办和各遴选单位组成的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其中县纪委监委负责对遴选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政策咨询电话:0552-8212297(县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股)

监督举报电话:0552-8212178,12380(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股、干部举报中心)

0552-8212510(县纪委监委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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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怀远县委组织部

2023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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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怀远先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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